原标题: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
原标题: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,丈夫知情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出售产妻
海峡网讯 (海峡导报 文/记者陈捷、通讯员厦法宣,千万漫画/陶小莫)老公签字卖房,元房老婆却声称“不知情” ,毁约拒不配合过户。丈夫知情这种情况,出售产妻卖出去的千万房子 ,还能讨回来吗 ?元房昨日,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 。毁约
在法庭上,丈夫知情双方各执一词 。出售产妻原告、千万购房者小美起诉称,元房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;被告夫妻中的毁约妻子阿芳则答辩说,丈夫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 ,所以合同无效 ,不应当过户。
最终,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“配偶不知情”不是挡箭牌 ,被告的妻子阿芳对丈夫的卖房行为“应当知情” ,所以判决要求被告夫妻应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。
起因 :丈夫收购房款 ,妻子拒不过户
引发官司的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,位于厦门市,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 。
2017年1月,小美与小展、阿芳(阿芳由小展代理)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,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 。根据协议约定 ,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,总价1200万元,该房屋有抵押 ,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,小展夫妻实收580万元,小美应支付购房定金200万元 。
协议签订后 ,小美依约向小展支付购房款。之后 ,小美代阿芳偿还了讼争房屋2017年1月至9月的按揭贷款 。
开发商于2017年6月通知交房,但是,当时阿芳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 。
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 ,就于2017年8月向小展 、阿芳发出律师函,要求小展、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 ,并在办妥交房手续后立即将讼争房屋交付给小美。
不料 ,小展、阿芳于次日收到该律师函 ,但仍然未交房给小美。
无奈之下 ,小美向思明法院起诉,要求阿芳和小展向其交付讼争房屋,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。
经审理 ,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美的诉求。2018年3月 ,阿芳、小展不服一审判决,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